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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法院接到离婚案同比下降5.9%%,我市越来越多的女性勇敢向“死亡婚姻”说不
越来越多的女性,敢于向“死亡婚姻”说不。昨天,来自市高院民一庭的调查报告显示,去年离婚案最显著特点,就是女性当原告起诉者居多,且主城尤为明显。
法庭离婚案减少了
市高院民一庭戴军庭长介绍,去年,全市法院28395件婚姻家庭案中,88%%是离婚案,有24881件。其中,女性告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占了多数。
这在我市一中院辖区内(即主城范围内)尤其明显。
戴军解释,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更加简便,去年全市离婚起诉案件比前年下降5.9%%.但仍有很多女性选择起诉离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官往往也难判案
什么样的婚姻才算“死亡”?戴军说,法律规定,法院要判夫妻离婚,主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但感情的东西很主观,法官往往也很难判断。
离婚女子兰岚认为,只要认为对方可有可无,甚至感到厌烦了,婚姻就算“死”了。如果一方出轨背叛,就应坚决离婚。
利君律师事务所张利主任则称,夫妻间完全不履行各自的义务,才算婚姻死亡。这些义务包括:忠诚义务,相互照顾、负担家庭开支的义务,性生活义务,对子女的教育抚养义务,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扶养、赡养义务。
张利还认为,夫妻间无法正常沟通交流,甚至一方故意从感情和身体上伤害对方,也该算婚姻死亡了。“当然,婚姻是否死亡,没固定条条框框来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感受才最重要。”
离婚夫妇法庭纷争1.1亿元财产
綦江县1/3离婚案与第三者、重婚有关,法院支招认为最好婚前订“君子协议”
全市2005年离婚诉讼案共24881件。市高院民一庭昨天发布的专题报告显示:除女性起诉休夫者居多外,去年我市离婚案件还呈如下显著特点。
2.4万对夫妇争亿元财产
人留不住,财产就格外重要。戴军介绍,去年离婚案,当事人对是否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争议的不多,而最大争议点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去年,全市24881件离婚案,涉诉总金额1.1396亿元。
夫妻共有财产不仅包括房屋、家具、工资等,还可能涉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如果一个大公司老板离婚,繁杂程度就像判一家经营性企业破产案件一样,需极其谨慎。”
另外,一方给情人送的钱物、出租车经营权、某知名品牌独家经营权等,离婚时能不能分,也是目前审判工作的一个难题。
綦江1/3离婚案事关第三者
戴军介绍,第三者插足或重婚等外遇因素,已逐渐成为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有的案件中出现了“长包女”、“挂户姻”、一夫一妻加情人生活的违法情况。
民一庭副庭长黄灿波表示,绝大多数离婚案中,出现一方指责对方有外遇的情况。但因证据原因,法院往往无法认定。去年,綦江县法院受理的关于第三者、重婚的案件就有235件,占该院当年受理离婚案的34%%.
与前年相比,去年全市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离婚案降幅最大,从前年的343件降到了87件。
因为按新实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婚男女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再受理。在同居关系问题上,法院只受理未婚男女因同居财产、子女纠纷引发的诉讼,及请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另外,外出务工者离婚案增多,这些夫妻双方一般各在一地,交流少导致离婚。
最好婚前订君子协议
针对离婚案中财产争议的焦点,弱势方如何避免权益被侵害?昨天,市高院民一庭庭长戴军支招。
西方国家流行婚前订财产契约,约定婚后财产分割方式。我国法律虽也允许这样做,但很多市民思想上不接受。婚前立下关于婚后财产分配的君子协定,其实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无特别约定的,永远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官司中,婚姻破裂无过错的一方,还可向出轨的过错方索要损害赔偿。只要有证据充分证明对方有过错,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做出赔偿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被发现,对方还有权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
春节忙生意不陪老婆妻铁了心起诉要离婚
夫妻结婚四年,丈夫一直在外忙着做生意,连过年都“忙”得没时间陪妻子,平时给妻子的生活费也很少。妻子气愤之下,昨日将丈夫告上沙区法院,“铁了心”要离婚。
2002年初,年轻貌美的文玲与英俊帅气的杜明,经人介绍相识。前年1月,两人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婚后杜明以在外面做大生意为由常不回家。
“他不回家我都忍了,可是我无法容忍他连春节都不和我一起过。”文玲庭上称,两人四年来,只共度过了第一个春节,后来的3个春节杜明总在“拜访客户”,将她撇在一边,“平时他总说在外面赚大钱,可今年春节前,他只给了我300多元钱,还不时冲我发火。”
杜明在庭审中一直陪着笑脸,说自己平时确实太忙,也不是小气,而是做生意并没有赚到什么钱。杜明坚持不同意离婚,并表示真心爱妻子,今后将全心全意照顾好她。
为表决心,杜明当庭写下保证书:“一、今后每月支付给老婆500元生活费;二、今后不轻易发火,保证不打骂老婆;三、以后多做家务事,春节一定要陪老婆。”
法院判决夫妻关系并未破裂,不予离婚。文玲称,自己要再提出离婚,随后头也不回离开法庭。写完保证书的杜明告诉记者,自己会努力挽回婚姻。
相识23天结婚8个月后便休夫
经人介绍认识才23天,30岁李艳便与男子袁勇登记结了婚,但结婚8个多月后,李艳就提出离婚。“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昨天庭审中,李艳流泪说,自己草率结婚,后悔莫及。
今年30岁的李艳是沙区某大型百货超市一营业员,一直未婚。去年4月,在袁勇姐姐的撮合下,李艳与35岁的袁勇相识。“我家人觉得我年纪不小了,该嫁人了。我也觉得他人还可以,于是就答应同他往来。”去年5月8日,两人结婚。
“我每月收入只有800多元,结婚后在家庭开支起码花了四五千元。”李艳在庭上抱怨说,袁勇一直没找工作,婚后才知他2000年时因吸毒被劳动教养过。袁勇待业在家,懒惰成性,没经济来源,夫妻俩开始争吵,裂缝越来越大。
但法院调解后认为,原告无法提供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驳回离婚的请求。李艳表示,她将继续起诉,直到摆脱这场婚姻为止。(当事人均为化名)
重庆晨报・肖玉 谭松 李澜 张莹 胡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