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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要恋爱自由拒绝包办婚姻 家长欲告其男朋友
昨天,在省城霍邱路开五金店的王女士拨打江淮晨报热线称,今年17岁的少女秦文(化名)与她店里的一名青年陈震(化名)自由恋爱了,为此秦文拒绝了老家给她包办的婚姻,不料她的家人却准备状告陈震。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省城霍邱路上开了一家五金店,店里有个从淮南来打工的小伙子陈震;与她家店面相隔不远的另一家店里,有个从凤台来打工的女孩即秦文,今年17岁。
由于两家店面离得近,陈震和秦文经常接触,产生了感情,恋爱了。
据了解,秦文的父母曾给秦文在老家说了一门亲事,去年年底,家里人就一直催秦文回去结婚。秦文的老板娘之后把秦文送上了回家的车。秦文为了争取自身幸福,在中途下了车,又折回合肥找陈震。
秦文的家人发现秦文没回老家过年,于是找到王女士的店里。昨天,秦文的家人打电话到王女士的店里,说要状告陈震。陈震的家人特意托王女士向本报咨询:陈震的行为是否违法?
记者为此采访了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吴定兵律师,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主权,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