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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月经期强过性生活 妻子反感索要同房费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丈夫在妻子月经期间强行过“性”福生活,引起妻子反感,要求丈夫以后在同房时得交“同房费”。为此,丈夫只好向妻子打欠条,至二人离婚时丈夫共计打了二万多元的欠条。
现年43岁的妇女刘永莉系宜宾县蕨溪镇村民。1983年,年满21岁的她经人介绍与同村组的张开(化名)谈起了恋爱,并于次年结婚。婚后的张开逐渐迷上了打牌赌博,加之其脾气暴躁,夫妻双方开始为家庭和子女问题闹起矛盾。
特别是对刘怀上二胎后,经镇村组干部做工作实施引产手术一事,张开极为不满,常常为此打骂妻子。刘说,张开在性生活上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即使是自己在月经期间也强行过夫妻生活,令人寒心。
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夫妻长期打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准予二人离婚。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