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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春律师接受香港《明报》记者专访
2007年11月8日下午,本站顾问团首席顾问李迎春律师在办公室接受香港《明报》主笔刘进图先生专访,从实务操作角度就劳动合同法框架下港资企业当前最感关注的一系列问题做出解答,比如“因应连续做满10年员工依法变为无固定合约年期员工,企业若在员工未满10年前,当员工合约到期不予续期,并依法给予离职补偿,要到多少时间之后才可以考虑重新以固定期限合同聘用这些员工,而不会被视为连续受雇?”“企业控股权易手是否构成法例讲的重大经济环境变化或业务重组?企业卖盘时若买家不愿意接收某部分无固定年期合同员工怎么办?”“做满一年离职补偿一个月的规定,是否有追溯力?如明年3月某企业有一个做了5年的雇员被解约,是否就要补偿5个月薪金?或是法例实施后才开始累积?用薪金计算补偿金时,是否包括不固定的花红,奖金,加班费和膳食及交通等生活津贴”等八大问题。由于刘进图先生具有在香港律师行业从业的法律背景,且担任《明报》集团法律事务主任,因此采访的内容专业性极强,且是实践中所有企业最关注的问题。采访过程在轻松探讨交流中完成。
香港《明报》于1959年由查良镛先生(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与沈宝新先生合伙创办,并于1991年3月在香港股市挂牌上市。明报集团先后创办有《明报月刊》、《明报周刊》、《亚洲周刊》、《明报海外版》(美国、加拿大、欧洲、亚洲等地)并创办明报网站(香港十大网站之一,其中李嘉诚持股50%),为全球华人提供丰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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